办理情况 | |||
标题 | 申请恢复正常上班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发言内容 | 主任您好:我是沂南县高里卫生院一名普通职工,前几年我因家庭突发变故,一时无法接受,精神受到重大刺激,导致整天恍恍惚惚,心情比较焦躁,无法胜任当时的工作,申请了病休。但经过在临沂市心理健康医院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又转经北京等地治疗复查,并在年迈父母的不离不弃,悉心陪护下,现已完全康复。我今年才三十几岁,正值人生中美好年华,盼望回到曾经工作的卫生院正常上班,熟悉的单位,热情的同事,我会尽自己最大能力做好工作,用心当好一名医者。 一个月之前,我曾到过卫生院,和院领导沟通交流过,表达自己现已康复,希望能恢复正常上班,服从卫生院安排岗位,尽心尽力去工作,好好生活。但现在还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恳请领导批准我恢复正常上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走什么程序,我会积极配合,感谢!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9月01日 | ||
回复内容 | 您好!此问题请咨询当地医院或卫健局,或者咨询我委人事科,电话0539-8313931 谢谢!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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