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近期《问政临沂》节目反映的我市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临沂市卫健委于12月31日上午召开了全市提升医疗质量改进医疗服务工作会议。各县区卫健局分管医政工作副局长、医政科长,委属医疗机构分管医务工作副院长、医务科长,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分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等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卫健委《改进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爱昌同志做了讲话。王爱昌同志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医疗机构维护医疗质量安全意识不高、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医院科学管理水平不高、医务人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卫健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改进医疗服务专项行动。为了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王爱昌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机制和机构建设,落实医疗质量管理18项核心制度,督促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各专业科室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建立质控中心考核和退出机制,加强县级质控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质控中心作用。
二要强化医疗服务意识,和谐医患关系。切实将“以病人为中心”落到实处,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科学调配人力资源,简化门诊服务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为患者提供多种结算方式。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落实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60条措施。
三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流感医疗救治。要综合研判当前流感发病规律,科学预测发病人数,配备充足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成立救治专家组,做好救治重症患者准备。要科学安排好值班力量,实行无节假日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合理调配人员,增加儿科病区接诊能力。
四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师违规出具诊断证明、私自外出会诊等违规行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强化医院院长作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于出现医疗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质量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开展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要围绕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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