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播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认真落实《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鲁卫监督字【2017】16号)要求,结合我市游泳场所实际,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
为保证本次监督抽检计划的顺利进行,7月10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以及相关5个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对2017年度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上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抽检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合理规划检查路线,将监督抽检任务落实到各组各人,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现场监督执法,提高了监督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游泳场所卫生知识普及率。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的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对39家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浸脚消毒池水进行现场抽样,共抽取游泳池水水质样品78份,现场检测游泳池池水游离性余氯60余份、浸脚消毒池池水游离性余氯50余份。目前,所有样品已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值等相关项目的检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跟进抽检样品检测结果,将检测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检测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能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以确保我市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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