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和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的批复》(临编〔2016〕27号)等文件精神,临沂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工作在市卫计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至今年11月17日,整合任务已经总体完成,新组建的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
一、基本情况
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的批复》后,市卫计委党委高度重视两个执法机构整合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于10月21日召开原市卫生监督所和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监察支队全体职工会议,市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吕富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资源整合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并宣布了委党委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新组建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隶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方式财政拨款,编制63名,所需编制使用原临沂市卫生监督所的49名,原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察支队的14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稽查科、信息宣传科、食品安全科、医政监督一科、医政监督二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预防性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14个科室。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制定整合方案。整合工作启动以来,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积极借鉴我省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多次向市卫计委及有关部门就现有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请示汇报。根据市编委确定的职能职责、编制数额、内设科室和领导职数,领导班子多次进行座谈讨论,在精心谋划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实施方案,制定了推进计划,整合工作始终做到有计划、有方法、有步骤、有章可循。
(二)稳妥推进人员、资产划转。根据市编委和市卫计委党委意见,人员管理暂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措施,原两个单位的职工编制性质在合并后保持不变,今后新考录人员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在人员安排上,严格按组织程序,统筹考虑工作需要、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确定人员岗位,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工作保持连续性。资产划转方面,在机构合并前对原两个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统计,并严格造册登记,在机构合并后进行了合理的分配使用,原则上不再添置新的办公场所和设备,避免了国有资产和执法资源的流失和浪费。通过细致的工作,实现了人员、编制、资产的整体划转。
(三)定岗定员开展工作。于11月17日召开新机构组建后的第一次全体职工会议,宣布具体科室调整、领导分工、人员安排决定。支队领导葛珍昌同志在会上指出,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关系到我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的科学构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讲政治、重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严格遵规守纪,加强团结协作,坚决支持和拥护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责任。为主动适应机构合并后的职能职责,积极应对职能多、人员少的局面,领导班子在认真研究岗位需求和职工年龄结构、专业特点的基础上,对每个科室的人员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配备,这样既克服了工作面广量大,人员不足的矛盾,又构建了人尽其用、以老带新的良好工作格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源的全面整合,为推进我市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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