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高科学监督执纪能力,推进全院反腐倡廉建设,近日,市人民医院组织纪委监察室和审计部部分人员,赴成都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并到四川省人民医院和华西医院学习考察。
通过2天时间的细致解读,参训人员进一步了解了《条例》是更好地实施政府采购法,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天价采购”、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质疑,制定出台《条例》配套行政法规,细化法律规定,充实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通过学习,了解了如何规范招标采购,以及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环节,进一步明晰了纪检监察、审计在招标采购中的监督作用,主要是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对违规违纪举报问题的查处,而不是对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只有被第三方揭露有违规行为的,纪委监察部门才会介入调查,冲在第一线实际上丧失了监督。
通过学习与交流,共同感受到近些年来在卫生行业内组织的纪检监察和内审方面的专业学术交流几乎没有,对一些在医院纪检、内审工作做的好的单位知之甚少,盼望多些机会参加纪检监察、医院内审工作方面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开拓视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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