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春节刚过,临沂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立即投入到紧张的疫情防控工作当中。2月11日,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督导组到临沂市博物馆、临沂市大剧院、沂州宾馆、万达广场、颐正园酒店等大型重点公共场所,开展“百日行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督导组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疫情防控制度建立情况,疫情防控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入口处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情况,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防疫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日常清洁、消毒措施落实情况,顾客用品用具、公共区域及设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情况,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洁、消毒、检测情况等。
督导组还对各经营单位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知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督导检查中发现,多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较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室内通风换气、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制度执行较好,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疫情防控培训内容知识点陈旧、繁杂;有的公共场所内顾客不正确配戴口罩无人提醒;消毒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经营单位立即整改。检查组强调,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公共卫生第一责任人,要务必清醒地认识到疫情传播的风险,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要落实到位,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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