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态势严峻,全市核酸检测工作量骤增,为确保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3月19日-21日,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组织三个督导组对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17家市直属医疗机构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专项监督检查。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详细监督检查:一是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主要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和上岗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预案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开展实验室活动情况;工作人员开展检测时生物安全防护情况;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样本采集、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情况。二是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主要是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情况;工作人员培训情况;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情况;医疗废物分类、登记、交接记录等。三是医院污水消毒工作,主要是医院污水处理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投药及消毒效果检测记录情况。四是预检分诊工作,主要是“一米线”设置情况;扫码登记、体温测量、诊疗区消毒情况等。
检查发现,17家市直属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消毒基本符合要求,预检分诊能按照规定执行。但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一些问题:核酸检测实验室未开展生物检测;工作人员防护不到位;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规定、周转箱数量不足,转运不及时;污水排放消毒记录不完整;门诊大厅进口处人员密集,不能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导人员均现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督导组在监督检查结束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讲解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督查组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医疗机构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继续紧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把疫情防控的每一道关口,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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