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把握《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带头实施文明行为的积极性。12月7日,支队党总支以“学条例、见行动,做表率、促文明”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
会上,党总支书记刘正群首先介绍了《条例》颁布实施的基本情况;又从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及内涵、条例赋予本单位的任务、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倡导性规范、处罚措施等“七个讲清”明确了学习任务;最后,从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落实好《条例》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做到支队人人皆知《条例》,带头践行,引导身边群众做文明人,并将宣传贯彻《条例》与支队文明创建工作、卫计监督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为打造“健康临沂、阳光卫计”品牌贡献力量。
随后,副支队长刘伟华带领与会人员逐条学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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