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监管职能转变,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卫生计生工作依法治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意见》、《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沂水县2017年开展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通过验收,采取了七项有力措施:
一是政府重视,部署有力。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沂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落实创建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协调会,全县拧成一股绳,合力推进。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卫生计生监管水平。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卫生计生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立、有立必办、有办必果。
三是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审批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服务事项。在规范内部许可程序、编制审批流程图、制作服务指南和手册的基础上,在县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全面推行集中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
四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调动广大监督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外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专业意识,对照先进单位找工作差距,切实解决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的问题。
五是加强监督执法硬件配备。加强监督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今年来配备执法设备共计11.5万元,包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录像机等,保障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综合监督覆盖率。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监督巡查、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和督导检查,实现辖区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全覆盖,消除监管“空档”、“盲区”和“死角”。
七是提升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使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推行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过程可控,成效可查,责任可追,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自开展创建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工作以来,沂水县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积极奋战,以最优异的成绩迎接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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