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保障工作,规范全县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处置,切实加强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病原体扩散和疾病的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沂南县卫计局召开了全县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会议。
会上,县卫计局法监科科长王九奎讲解了《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传达了《关于印发临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05]227号)》,对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实行属地管理,统收统管,及时处理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卫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振波就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认清当前形式,提高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二是严格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三是严格依法执业;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混乱、随意丢弃、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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