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卫生监督所以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服务网络,切实将监督力量延伸到基层,真正实现卫生计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通过综合监督执法的一系列新探索,进一步提升了综合监督执法水平。
一是创新社会监督,拓展监督渠道。兰山区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卫生监督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聘请了社会上有代表性的28位被监管单位负责人担任兰山区卫生监督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召集卫生监督社会监督员进行座谈,通报全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动态,听取卫生监督社会监督员意见和建议,总结社会监督工作情况。
二是创新审批机制,提高办事效率。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落实审批责任,编制一次性告知清单,除部分事项的现场勘察、检验检测等特殊环节外,其他环节均在政务大厅全程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对审批服务事项行使审批决定权、预审处置权、协调催办权等管理职责,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群众受益。
三是创新监管方法,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资源优势,积极创新综合监督执法新模式、新方法,努力提升自身执法水平。(一)创新执法理念,树立为民服务的执法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准确把握好“处罚”、“教育”、“规范”、“服务”、“发展”的关系,自觉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动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二)创新执法方式,实现执法方式全面转变。形成以村(社区)各卫生单位宣传、巡查为基础,镇(街道)监管、协查为重点,区全面监督管理的三级管理模式。由按专业划分科室变为按区域划分综合执法科室,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对被监管单位明确责任监督员,消除监管空白。(三)提高执法核心能力,实现执法过程全覆盖。树立科学的执法理念,配备使用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现代科技设备,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提升了执法监督的核心能力,强化了自身执法水平。(四)创新问责管理,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在内部监督上,推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对不同情节在不同分段裁量;开展经常性的案卷评审活动,加大对执法办案环节的流程控制与监督。在外部监督上,大力推行“说理执法”、“和谐执法”和“阳光执法”,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