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不断规范全县放射诊疗工作。
一、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提高放射防护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放射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使群众认识到X射线的潜在危害,了解防护常识,以便在接受放射诊疗过程能够主动要求采取防护,保障其身体健康。强化对放射诊疗单位负责人及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掌握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在开展放射诊疗过程中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为自己以及患者做好防护工作。
二、严格准入,加强监督,保障放射诊疗安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学习掌握,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放射诊疗单位配置设备,配备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健全放射诊疗和防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在基础资料齐全、设施配备到位、各项指标完全达标后方可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加强对辖区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各单位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放射诊疗和防护制度,保障放射诊疗卫生安全。
近日,兰陵县还邀请3名省放射卫生专家,对辖区内提出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的1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评价报告审查和放射防护设施现场验收,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医疗机构自觉规范放射诊疗防护工作,增强了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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