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兰陵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县委书记郑连胜作重要讲话,县长薛峰主持会议。县各大班子全体领导出席会议。会上,签订了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了《兰陵县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兰陵县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奖惩大纲》。
会议指出:一要千方百计提高合法生育率。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重点,造足气势,造浓氛围,真正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意外妊娠补救措施。继续推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年底确保75%的村达到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标准、签约率达到80%以上。抓好党员干部“三清一带头”,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职工,严格党纪政纪处分,严肃追究帮助弄虚作假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全面落实利益导向政策,解决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二要努力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综合治理和部门联动,定期进行拉网式排查,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宣传教育、日常督查、专项考核、区域协作机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孕情跟踪管理服务,逐步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三要坚持依法行政。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中法定程序不减、法律流程不少。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对象风险评估机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积极作为,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坚决杜绝违法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的发生。四要严格奖惩问责。实行县级领导帮促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县计生工作专线县级领导分工督导乡镇抓落实,县委组织部牵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严肃考核纪律,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计生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预警制度,一个月内改进不明显的乡镇或部门,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改进不明显的乡镇或部门,县委书记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年度内完不成任务目标的乡镇,一律纳入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合法生育率低于考核目标5个百分点或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超出正常值的乡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乡镇长、计生办主任一律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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