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到严执法、零容忍、强震慑。近日,郯城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依法对未登记就诊患者信息、未对就诊患者进行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医患人员未佩戴口罩、未按规定对场所消毒通风以及违规接诊发热、咳嗽、咽痛等疫情相关病人、未按规定设置1米线等疫情防控问题的8家卫生室及诊所进行了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规定,依法予以关停;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下一步,郯城县卫生健康局将从严从细持续开展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杜绝侥幸心理和隐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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