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室、个体诊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让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沂南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牵头,于2022年1月18 日至22日分七个督导组,通过“四不两直”的形式对全县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提问等形式,着重从预检分诊、人员防护、核酸检测、业务开展、环境消毒、危废管理等方面,对全县内388家卫生室、83处个体诊所进行了督导检查,依法对存在未设置预检分诊或预检分诊处设置不合理或登记不齐全、未对就诊患者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流行病学史询问”、医护人员、就诊患者防护不到位、诊治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患者、消毒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11家卫生室及诊所进行了查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关闭,停业整顿7天。经停业整顿达到法律法规要求,审验并经批准方可恢复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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