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多地疫情反弹的严峻形势,沂水县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周密计划,迅速行动,组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对城区民营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
此次活动,抽调12名业务骨干,成立三个督导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模拟患者就诊、实地查看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等方式,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门诊)执行预检分诊,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持绿码就诊,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患者行程信息登记,落实转诊上报等情况,以及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医护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等环节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督导,共检查城区医疗机构104家,关停未按要求及时做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3家,对存在就诊记录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及时等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导组对个体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重申了落实疫情防控“五个严格”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程,落实好“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二是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就诊人员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进行详细询问;三是严格落实执行转诊制度,发现有可疑症状的患者要详细登记就诊患者的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转诊流程进行转诊及上报;四是严格执行院感防控,配齐必备的医疗设备和防护用品,定时进行通风和环境消毒,医务人员必须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完成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后方可上岗;五是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分类收集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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