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已至,春意藏,夏初长。天气渐趋炎热,消暑享清凉的游泳场所也将迎来消费高峰。5月10日,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随机抽取了平邑县水晶宫游泳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场所码”的张贴及使用情况、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持证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循环净化消毒设施运行情况、水质自检公示及游泳场所相关卫生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情况。检查结果总体较好。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场所经营者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营过程中要规范池水的自检工作,时刻关注池水中游离性余氯的含量,控制消毒剂的投放量,并将自检结果每天至少两次如实在公示台上进行公示。
根据游泳场所检查情况,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游泳时注意查看以下内容,以选择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一是查“公示”。查看游泳场所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卫生信誉度等级等,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二是查“标识”。观察醒目位置是否有“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禁浴标志。三是查“自检”。查看游泳场所当日的水质检测公示情况,比如水温、PH值、余氯等。四是查“水质”。游泳池水应清澈透明、无漂浮物,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水底无沉淀物、周边环境应干净卫生,游泳池壁无藻类生长或污垢。五是讲究个人卫生。下水前需淋浴和泡脚(下水前淋浴泡脚有助于去除汗液、化妆品等潜在污染物,防止池水污浊影响消毒效果),游泳时带泳镜、泳帽,不要在游池内小便、吐痰,游泳后淋浴清洗全身。
下一步,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将结合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加大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并对水质进行采样抽检,确保广大游泳者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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