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根据临沂市202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A级信誉单位申报要求,沂水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于近日开展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A级信誉单位初审评分工作。
监督员按照优中择优,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照卫生管理、功能间卫生要求、公共用品用具卫生要求、集中空调卫生要求等指标,对相关单位卫生信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和量化评分。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督促卫生未达标的单位限期整改。
本次初审评分,共检查12家单位,其中2家单位评分达到A级,5家单位达到B级,沂水县将最终确定的2家A级单位向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申报复审验收。下一步,沂水县将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情况,推动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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