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查会议要求,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主动担当,积极行动,扎实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活动,全力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一、全面动员部署,迅速行动
7月30日,我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查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创卫迎审为当前中心工作,迅速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将各项任务压实分解到个人。全部投入到创建一线,分组分工,保证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创卫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有序进行。
二、突出公共场所,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
针对医疗机构,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沐浴足浴店“四小行业”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卫生工作,要求各公共场所单位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定期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理发场所必须配备皮肤病专用工具,同时,发放创卫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卫生城的良好氛围,为我县迎接创卫复审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针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工作,要求自来水厂公示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供水单位健全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水源地要有卫生防护标志,卫生状况良好,同时,发放创卫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卫氛围。
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
进一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五是针对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虚假非法医疗广告,以及城区内设立的非法医疗广告牌、标语等,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查为重点工作,将辖区范围内的被监督单位逐一过堂,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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