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委属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全国、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深入挖掘中医药治病防病诊疗技术资源,提升中医药诊疗水平,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医药“名方”、“名术”筛选评价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收集整理、挖掘我市中医药单验方和独特技术方法,抢救保护我市民间珍贵的中医药诊疗技术资源,命名一批特色技术医疗机构和持有人,建立一批临沂市民间特色技术和方药传承基地,并开展产权保护、深入研究和传承推广工作,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研究和调查相结合:工作人员通过文献研究、走访等主动寻找线索并开展实地访查,并积极开展宣传,鼓励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持有人主动申报。
(二)技术和实物相结合:既重视特色诊疗技术、有效方药和中医理论实际应用病案和文字的整理,也注重对书籍、器物、图样、光盘等实物的收集。
(三)保护和推广相结合:既对确认有效的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形成目录并建档,同时也积极通过建立传承基地、开展继续教育、深入科学研究等形式进行推广、宣传和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技术指导体系。
成立临沂市中医“名方”、“名术”筛选评价整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依托临沂市中医医院建立临沂市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整理中心,成立专家组负责具体开展临沂市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的收集整理和筛选评价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明确筛选评价对象。
收集和整理散落于医疗机构和民间的疗效确切的中医药单验方、独特疗法、中药种植炮制技术、中医药器械。民间中医方药技术主要指流传在民间,有一定临床实践经验积累,但未形成理论体系、未被典籍所录载、未被主流医疗体系认可,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文献文物和器械等。
1、单验方:对现代流行病、疑难病、危急重症等方面有显著疗效的中医药处方;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的单方、验方;民间祖传验方、秘方;医院制剂处方或协定处方。
2、独特疗法:针对某一病症经临床证实有显著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民间祖传的,确有临床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临床实践中总结、创新、发明的,经主管部门认证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
3、炮制技术:在生产、生活或临床实际应用,目前未在国家药典、各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权威文献记载的中药种植或炮制方法。
4、中医药器械:有别于目前临床、生产中已有的,能够进行中医诊疗、养生保健、中药制剂生产的中医药器械。
(三)筛选评价编辑工作。
收集整理验证中医药单验方及独特技术。通过专家筛选、验证,评估出具有较高学术和临床价值的中医药单验方和独特技术,编辑临沂市中医药“名方”、“名术”集。
(四)扶持推广工作。
研究出台保护、扶持、传承中医药单验方、独特技术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名方”、“名术”在全市推广应用。
四、工作步骤
(一)收集(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
1、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含乡村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中医医院除外)和民间的中医药单验方、独特技术,同时进行初步鉴别;各级中医医院和委属医疗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本医院中医药单验方、独特疗法和自制制剂,填写《临沂市中医药“名方”、“名术”收集登记单》(见附件3),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市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整理中心。中心对全市收集的中医药单验方、独特疗法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要调查核实的进行实地考察。
(二)整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
1.甄别与遴选(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专家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甄别和遴选。按学科进行分类,剔除重复和不实信息。遴选出科学、具有推广及研究价值的中医药单验方、独特技术。
2.临床验证(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
领导小组将遴选出的单验方、独特技术根据实际需要,分配到医疗单位进行临床验证,委托相关专科(专病)专家,对临床疗效进行评估。
3.编辑推广(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
通过甄别、遴选和临床验证,评估出具有较高学术和临床价值的中医药单验方、独特技术,建立临沂市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目录。经持有人同意,编辑临沂市中医药“名方”、“名术”集,在全市推广应用。
五、推广保障措施
(一)推广措施。对临床价值较大、有必要深入研究的特色技术或方药,可依托各级中医医院进行临床验证、评价、提升等研究,形成临沂中医药特色适宜技术、院内中药制剂等。具有开发价值的方药、器械等,鼓励与社会资本特别是大中型中医药企业对接,研发成为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等。
(二)扶持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文件,鼓励和引导尚未取得行医资格但掌握部分民间中医药技术和方法的人员,通过参加确有专长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三)权益保护。筛选评价过程中所有参与收集整理、论证评估的人员均需事先签订《临沂市中医药“名方”、“名术”筛选评价整理活动保密承诺书》,负有为持有人及其特色技术和方药保密的义务,未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准,不得对外宣传、出版、使用和开展研发等活动,违反者将依据国家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医药单验方、独特技术筛选评价整理是一项涉及层面多、涵盖内容广、程序操作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提高全市中医药临床诊疗水平,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专门工作组,创造一切有利条件,确保筛选评价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正确引导,深入基层挖掘收集散落的单验方和独特技术,进行整理和上报。对在本次收筛选评价整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健康委将予以表扬奖励。
(三)确保报送资料质量。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收集的单验方和独特技术按照病种进行分科分病整理,并组织本地本单位专家进行初步鉴别,确保上报单验方和独特技术质量。《临沂市中医药“名方”、“名术”收集登记单》填写要真实、详细,并同时填报电子版,便于专家甄别、遴选和“名方”、“名术”的编辑出版(编辑出版时将注明献方人姓名、单位或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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