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卫健委制定了我市2019年度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区、各单位按照工作任务方案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项目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与下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
1.2019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2.2019年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任务方案
3.2019年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4.2019年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5.2019年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6.2019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工作任务方案
7.2019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8.2019年全市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9.2019年全市“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工作任务方案
10.2019年全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方案
11.2019年全市县级医院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12.2019年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
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作用,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
一、项目目标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将中医药临床科室集中独立设置、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切实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1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
(二)项目内容
1.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
2.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以及中药饮片等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详见《中医医疗技术手册》)。
3.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按程序接入本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健康信息平台。
4.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诊疗人次占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诊疗人次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我省建设任务数,负责审核确定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单位名单,报国家备案,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2.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建设任务数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工作,遴选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报省级审核确定,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资金安排
原则上按照10万元/个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资金补助,共计110万元。市卫健委、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补助经费具体管理、分配和使用办法。
(三)招标采购
市卫生健康委要根据项目补助的设备种类,合理制定采购品目、规格和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20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全部执行完毕。
五、项目监督与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今后安排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省卫健委将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细则(省级考核)》(鲁卫中业务字〔2016〕18号)对各市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经费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019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诊疗设备选配参考表
分 类
设备名称
诊断设备
中医四诊设备、中医体质辨识设备
针疗设备
各类针具、电针治疗设备
灸疗设备
灸疗器具、艾灸仪
火罐
刮痧板
中药熏洗设备
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设备、中药雾化吸入设备、中药透药设备
牵引设备
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多功能牵引设备
治疗床
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多功能治疗床
中医光疗设备
中医超声治疗设备
中医电疗设备
高频治疗设备、中频治疗设备、低频治疗设备
中医磁疗设备
特定电磁波治疗设备(TDP神灯)
中医磁疗治疗设备
中医热疗设备
蜡疗设备、热敷(干、湿、陶瓷)装置
中药设备
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药戥、电子秤
中药煎煮壶(锅)
煎药机(符合二煎功能,含包装机)
康复训练设备
训练床、训练用阶梯、平行杠、姿势镜等
注:详细设备品目可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2011版第一批)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2011版第二批)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15号)。
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
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是否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面积(㎡)
配备中药饮片品种数
执业医师(含助理)总人数
中医类别医师(含助理)人数
高年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从业年限10年以上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数
中医诊疗设备品种数
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数量
1
兰山区方城镇新桥卫生院
是
640
288
19
7
3
8
12
2
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0
270
52
9
4
6
郯城县郯城卫生院
330
310
45
5
22
13
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
430
360
16
17
沂水县高桥镇中心卫生院
700
35
10
沂水县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00
336
蒙阴县联城镇卫生院
160
400
15
0
14
蒙阴县常路中心卫生院
200
223
兰陵县长城镇二庙卫生院
117
235
18
兰陵县庄坞镇卫生院
107
498
21
11
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
800
314
27
附件2
2019年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传承工作任务方案
为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
通过为期3年的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继承人较好地继承掌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技术专长,成长为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坚持中医原创思维、临床(实践)能力较强、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的中医药骨干人才。
二、项目范围及教学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29号)公布的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
(二)教学方式
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
1.跟师学习。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的时间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累计至少180个工作日;并参加2个以上相关专业的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游学和临床(实践),累计至少60个工作日。
2.独立临床(实践)。独立从事临床(实践)的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累计至少250个工作日。
3.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授课时间累计至少80个工作日。
三、教学任务
(一)以跟师学习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学习掌握相关专业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每年完成不少于60个半天的跟师学习笔记(含10个半天的传承工作室跟师笔记);12篇1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学术经验整理(统称月记,含2篇传承工作室学习月记);20份指导老师临床医案(实践技能总结),其中不少于5份疑难病症临床医案(复杂问题实践技能总结)。
(二)中医专业继承人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著作为主,学习1部以上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著作。中药专业继承人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中药大辞典》《中药炮制学》等典籍著作,并重点掌握1—2项传统中药技术。民族医药的继承人学习本民族医药学典籍著作。每年撰写学习心得4篇以上。
(三)指导老师每周临床(实践)带教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对继承人撰写的跟师笔记、学习心得、临床医案(实践技能总结)进行批阅,批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能体现指导老师的学术水平。
四、组织形式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第六批继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负责继承工作与中医专业学位衔接的管理和指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会同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继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制定继承教学计划并负责集中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协调继承人参加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游学和临床(实践)。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继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若指导老师与继承人不在同一单位,由双方单位协商,明确继承工作教学管理责任单位,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
(四)学位授予单位负责继承人学位课程的组织实施、学位论文指导与评审、答辩工作。
五、资金安排
我市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继承人4人。中央财政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对每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进行补助,指导老师补助资金共计4万元,继承人补助资金共计8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六、项目执行时间
2019年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2万元/人的经费年底执行完毕。
七、预期成效
(一)学习领悟指导老师指定的经典著作,进一步夯实中医药理论基础和丰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
(二)继承、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提高中医临床诊疗(中药实践技能)水平。
(三)遵循中医药学术特点和发展规律,在继承指导老师学术经验的基础上,在本学科领域提出创新见解或观点。
(四)撰写体现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的高质量的论文。
(五)中医专业继承人总结由本人独立完成、能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中药专业继承人总结反映指导老师中药加工、炮制、鉴别、制剂工艺等方面的实践技能总结材料。
八、项目监督与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得挪作他用,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在项目范围内可以统筹使用。
临沂市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继承人名单表
指导
老师
继承人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备注
左振素
中医内科
临沂市中医医院
赵文毅
迟金亭
高树迎
田象菊
刘晓艳
附件3
2019年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为做好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工作,培养一批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工作。
通过为期3年的集中学习、跟师学习和实践学习,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药理论功底较扎实,较好地掌握运用中医临床特色技术服务于人民健康的中医临床骨干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9〕36号)公布的我省2018年度、2019年度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
采用集中学习、跟师学习、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学习,博采众长。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举办中医学术流派临床特色技术研修班,邀请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授课。培养对象通过集中授课,广泛学习各中医学术流派的特色技术及其学术理论。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跟师学习,掌握精髓。培养对象根据职业发展和专业需求,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2-3名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为指导老师,采用医籍研读、跟师临床等师承教育方式,深入学习掌握本流派的特色技术及其学术理论。每年跟师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个工作日。
3.实践学习,推广应用。培养对象在相关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将所学的流派特色技术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中医临床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每次集中学习提交1篇学习心得。
(二)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每年精读1部流派医籍著作,撰写读书心得。每年完成20份运用所学流派特色技术及其学术理论、体现中医药诊疗全过程的医案(包括10份跟师临证医案),由指导老师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评语。
(三)在开展本专业的临床诊疗活动中,运用推广所学的特色技术及其学术理论。
(四)完成1篇5000字以上的结业论文。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具体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制定考核方案。
(二)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省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做好本省区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的结业考核。
(三)相关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负责培养对象的跟师学习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年度考核,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培训学习条件。
我市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2018年度为1人、2019年度为1人。中央财政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对每位培养对象进行补助,2018年培养对象补助资金共计3万元,2019年培养对象补助资金共计3万元。补助资金下达至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2019年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3万元/人的经费年底执行完毕。
通过学习培训,学习并掌握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特色技术及其学术理论,并运用于本单位的中医临床实践,提高开展中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2018年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
姓 名
姜自胜
中医外科
2019年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
潘振亮
附件4
2019年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工作任务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加强西学中人才队伍建设,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遴选临床类别医师为培养对象,通过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培训、临床实践、跟师学习,培养一批有中医思维,能较好地掌握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临床诊疗能力的西学中骨干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9〕44号)公布的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
采用集中理论培训、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方式进行。
1.理论培训。系统学习中医药基本理论与方法,以集中脱产学习为主,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由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其他省份组织进行,委托山东中医药大学等高等中医药院校制定理论培训方案、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并组织实施。
2.临床实践。运用中医药基本理论与方法开展诊疗活动,以临床进修方式为主,时间12个月,其中门诊时间不少于2个月。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省级中医医院作为临床实践单位,组织培养对象在相应的临床专业科室进修学习,可根据实际需要到省外的临床实践单位进修学习。
3.跟师学习。进一步强化中医思维,以跟师学习为主要方式,培养对象自主选择1-2名在当地具有影响力、临床水平高的老中医药专家进行临床跟师,学习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提高临床实践能力。跟师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0.5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48个工作日。
三、组织形式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明确培训要求。
(二)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遴选培养对象,确定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单位,指导开展理论培训,协调安排临床实践,组织开展相关考核。
(三)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支持培养对象开展集中理论培训、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脱产学习活动,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理论培训单位负责培养对象集中理论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与考试考核;临床实践单位负责临床实践期间的日常管理与实践考核。
(五)培养对象按照要求开展培训学习。如中断3个月以上或无故脱离临床实践3个月以上者,由所在单位提出,报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终止培训资格。未达到结业考核要求的培养对象不予结业。
四、资金安排
我市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共1人,中央财政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对每位培养对象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共计3万元。补助资金下达至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五、项目执行时间
六、项目监督与管理
全省入选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培养对象名单
姓名
王亚飞
附件5
2019年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根据《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为加强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工作。
培养具有较好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学术经验、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并掌握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的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提升中医药人才的学术和科技创新能力。
我市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见附表)。
通过访问交流、广泛学习、导师指导、自主研究等多种形式,为培养对象搭建多样化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1.访问交流。通过组织选派或自行联系方式,培养对象到国内大学、研究机构担任访问学者,或到国家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等学习进修。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开展学习。
2.广泛学习。培养对象根据专业需要和发展需求,广泛参加与培养目标相关的各种继续教育活动、论坛、研讨会、培训班等,学习掌握中医药研究进展及现代科学前沿进展,并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增长见识,开拓中医药创新思路。
3.导师指导。培养对象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的协调下,从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学术带头人、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负责人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主任等高层次人才中选配1名科研导师,通过导师指点、跟随导师参与研究等途径,学习掌握现代研究方法,提升中医药创新能力。
4.自主研究。培养对象围绕中医药发展需求和存在问题,按照自主选择、注重实效的原则,自主与其他领域科研人员达成结对意向,共同开展研究,积极推动解决本专业领域发展中面临的临床或科研难题。
(一)访问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二)提交不少于6篇外出参加相关学习的学习心得;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四)在培训周期内成功申报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
(五)完成1篇5000字以上的结业论文。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省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做好全省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的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三)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我市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1人。中央财政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对每位培养对象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共计3万元。补助资金下达至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强化中医药理论与思维,学习掌握中医药研究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培养对象根据自身的专业,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与创新,或中药生产的关键技术及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制等内容的学习培训。
临沂市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张 坤
肛肠
附件6
2019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热爱中医护理事业,理论水平较高,专业技术精湛,能较好地运用中医药知识技能开展护理工作的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提升中医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9〕48号)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组织遴选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4名中医护理骨干(名单见附表)。依托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提高中医护理骨干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主要依托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采用理论培训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遴选培训对象在中医护理理论、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方案、管理及科研等方面进行培训。
培训对象根据优势特色教育基地(护理)的培训方案安排,至少选择6家国内中医护理培训基地培训,通过参与项目培训基地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管理实务等,掌握项目培训基地优势特色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对象在基地的指导下,把基地特色优势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对象进行考核总结。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组织管理、总体评估和协调监督工作,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培训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央财政按照每名培养对象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8年项目补助1万元,共计4万元,拨付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补助等。
五、预期成效
通过在项目培训基地学习培训,熟练掌握中医护理的理论知识和项目基地优势特色的实践技能,并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安排,该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经费预算全部执行完毕。
七、项目监督与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019年山东省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临沂)
专 业
张永霞
护理
附件7
2019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在全国县级中医医疗机构遴选一批基层名老中医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整理、传承基层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项目内容
收集整理老中医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资料,建立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资料库。总结提炼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形成至少1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采取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免费培养6名以上继承人,围绕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与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跟师带教、巡诊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的每个工作室组织建立起一支由老中医药专家本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者组成的团队,共同开展工作室建设。
四、资金安排和招标采购
(一)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个。2019年度山东省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2019年拨付资金15万/个。经费重点用于培养继承人、开展巡诊带教活动、购买学习用品、带教经费等。
(二)招标采购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计划购买的品目、规格和数量。
2019年度山东省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为15万元/个,2019年年底完成年度项目任务,拨付经费执行完毕。
六、预期成效
制定完善的工作室建设方案和经费支出计划,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标准,开展工作室相关功能区域建设,总结老中医平时擅长治疗的常见病、疑难病,初步形成诊疗方案,发表或撰写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专著和有关论文。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根据自身能力,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工作室的工作环境,为临床研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019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临沂)
老中医专家姓名
老专家单位
工作室负责人姓名
刘丰华
沂南县中医医院
刘向云
附件8
2019年我市“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工作任务方案
为提升城乡中医药服务能力,宣传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掌握中医药“治未病”理念和养生保健基本方法,使中医中药更好地为百姓服务,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开展 “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提升公民中医健康素养,使中医药的优势特色更好地为维护群众健康服务。
1.开展“爱中医—中医你药文化科普周”活动。走进社区、乡村,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免费发放宣传材料,播放视频资料等,展示中医药特色诊疗方式,宣传中医药文化与健康理念。活动由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市中医医院承办,可集中在一周时间(不少于3天)开展活动。活动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劳务费、材料印刷费、场地费等。
2.开展“学中医—中医药文化大讲堂”活动。组织专家进入中小学、党政机关、养老机构等,开设中医药文化大讲堂,进行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根据年龄、职业特点等对听众进行划分,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进行分类讲解,宣讲中医药文化、健康养生知识与技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活动由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市中医医院承办,组织不少于2场巡讲活动,补助活动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劳务费、材料印刷费、场地费等。
三、资金安排
全市“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活动总经费2万元,市中医医院2019年年底完成项目任务,拨付经费执行完毕。
2019年底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全部执行到位。
附件9
2019年全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方案
为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一)培训对象
具有乡村医师或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重点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由各县区自行组织相关培训,采取全脱产集中理论培训的方式进行,以县级中医医院为培训点,每个县区培训人员不少于2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中央财政为每个县培训补助经费0.5万元,项目总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学员的培训场地费、耗材费、劳务费、餐饮费等。
(三)项目完成后,请于11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培训人员名单以县区为单位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
附件11
2019年全市县级医院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
为加强全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强化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确定支持开展2019年山东省县级医院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一批规范的以临床医疗为主体,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核心,以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优化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推动学术技术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重点专科建设围绕内涵建设和基础设施两方面内容,要加强专科内涵建设,主要开展重点病种临床诊疗、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推广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要加强专科基础条件建设,重点做好门诊及病房的房屋修缮、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的诊室装修、床位添置、中医药诊疗设备配置等工作。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核心,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力求各专科在临床服务能力、队伍建设、学术水平、床位添置、诊疗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较大突破,进一步突出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特色优势,不断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宏观管理,确定“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中的县级医院项目为2019年支持建设单位,明确建设目标要求,组织评审验收。
(二)各县区卫健局负责本辖区内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督导检查,并对项目建设工作予以各方面支持。
(三)各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所在的医疗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保障。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具体建设工作。
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县级医院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
2020年3月底完成年度项目任务,拨付经费执行完毕。
制定完善的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经费支出计划,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标准,开展相关功能区域建设,开展重点病种临床诊疗、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推广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根据自身能力,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重点专科的工作环境,为临床研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019年全省县级医院中医药重点专科
建设单位名单(临沂)
单 位
市
专科
临沭县中医医院
临沂
针灸科
平邑县中医医院
肛肠科
附件12
2019年全市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医临床救治工作,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工作。
2019年,按照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艾滋病(成人)中医诊疗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6〕18号)要求,全市规范使用中医药治疗32位艾滋病患者。
二、项目单位
全市艾滋病定点医疗单位临沂市人民医院。
三、项目资金
全市共接到中央专项资金18万元,治疗32位艾滋病患者。接受中医药治疗的艾滋病患者,每人每年补助费用5600元,其中:治疗费(包括中药费、培训费和工作经费)5450元/人,检测费150元/人。
四、其他要求
(一)市人民医院明确专人负责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于10月21日前将工作方案及负责人(姓名、联系方案)报市卫健委中医科。
(二)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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