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区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汪振国 联系电话:831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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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餐饮单位是食用药膳的重要场所。为更好的在餐饮单位推广应用药膳,根据《关于加强药膳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临卫发〔2017〕56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在全市餐饮单位开展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工作。为更好的完成基地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工作,推广应用中医药膳,规范餐饮行业对中医药膳的应用,进一步弘扬中医食疗药膳文化,增强人民群众养生保健意识。同时,通过药膳基地的建设,带动餐饮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基地建设范围及内容:
在全市餐饮单位遴选60个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名额见附件1)。
三、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
1、拟申报药膳推广基地的餐饮单位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就餐环境整洁卫生;
3、开辟有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区,具有中医药膳烹饪基础。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5、近5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问题。
6、餐饮单位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量化分级达到B级以上。
四、组织实施:
1、拟申报药膳推广基地的餐饮单位向所在县区卫计局提出申请,填写《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
2、县区卫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联合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评审通过后将名单报市卫计委中医科。
3、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对县区报送单位进行最终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为“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并给予公布。
五、项目管理
推广基地按照《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见附件3)进行管理。
六、建设周期
推广基地建设周期为1年。
七、其他要求:
1、各县区卫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要高度重视中医药膳基地的建设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严重不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各县区评审确定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后,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卫计委中医科。
附件:1、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名额分配表
2、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申报表
3、临沂市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建设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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