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有关医疗机构:
2015年1月,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通知》(临价费发〔2015〕1号,下称《通知》),在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启动中医骨伤7个中医优势病种(省第一批试点病种)的收费方式改革,并确定了收费标准,为收费方式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
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有利于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建立合理的中医药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这项工作是我省深化中医药改革的突破点,已列入2016年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关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把推进改革作为破解医改难题的重要切入点,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相衔接,认真研究并协调落实好推进改革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按照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今年上半年,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全市公立中医医院应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行动,率先开展改革工作,到2016年6月底,全市每家公立中医医院至少有一个病种实施收费方式改革。同时,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改革工作。
三、完善制度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相关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建立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签订书面协议,落实好医患双方的责任、义务;要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对开展的按病种收费名称、收费标准、报销标准等事项在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学习,推广中医优势技术。要学习好、利用好相关政策,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水平。要严格按照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开展临床诊疗工作,保障临床疗效。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支持技术骨干到先行试点地区进修,学习先进经验,尽快掌握中医优势技术,保障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评价,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改革工作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加强检测和评估,密切跟踪改革进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督导评价工作,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将与有关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工作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到期仍未实施改革工作的县区和医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推广中医药优势技术,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营造群众相信中医、运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改革工作在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医保资金、规范医院诊疗行为和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争取各方理解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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