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各医疗机构中药人员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素质一流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实施方案》(鲁卫中业务字〔2015〕14号)要求,确定在全市医疗机构举办中医药知识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知识,提高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
二、参赛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比赛形式及内容
本次比赛分基本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比赛两个部分:
(一)基本理论考试。
占比赛总分的40%。试题类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考试范围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和《方剂学》等相关内容。
(二)实践技能比赛。
占比赛总分的60%,每名队员根据抽签分组进行中药辨识与中药真伪鉴别和中药调剂技能操作,现场打分。
1.中药辨识与中药真伪鉴别:占比赛总分的30%。其中,中药辨识40个品种,要求写出药典的规范名称;中药真伪鉴别20个品种,要求判断真伪并写出伪品的鉴别要点。比赛范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收载的、临床常用的中药材及其饮片。
2.中药调剂技能比赛:占比赛总分的30%。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调配,考核点包括:审方、调配操作的规范性和调配的速度与准确率等。
四、实施步骤
(一)岗位培训练兵
各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单位内部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培训内容见《临沂市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学习大纲》(附件1)。
(二)县级选拔赛
由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组织,在各医疗机构在培训、练兵的基础上, 通过竞赛选拔组成县级代表队(至少包含1名一级医疗机构人员)参加市级决赛。参与县级竞赛的职工不少于本工种人数的60%,县级选拔赛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
(三)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由临沂市卫生计生委主办、临沂市中医医院承办。
每个县区选派一支代表队,市级医疗机构可单独组队也可以联合组队,每支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县区代表队至少包含1名一级医疗机构人员。市级竞赛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省级决赛
选择优胜选手组建我市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
五、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分别设立个人奖及团体奖若干。
(一)个人奖设置
市级决赛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其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临沂市“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二)团体奖设置
市级决赛设立团体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成立由市卫生计生委有关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竞赛办公室设在临沂市中医医院。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对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本次竞赛活动作为提高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技术水平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根据竞赛总体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培训练兵和各级选拔赛,确定参加全市竞赛的参赛人员,于8月30日前,将各代表队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
(三)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市医疗机构广大中药人员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岗位练兵”的良好氛围,为振兴我市中医药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电话:8315568 邮箱:lyzy2008@126.com
附件:1.临沂市医疗机构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学习大纲
2.临沂市医疗机构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参赛代表队报名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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