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切实做好《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反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关于控烟、禁烟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于3月8日印发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卫计监督执法机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根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安排,3月11日上午,市支队在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组织开展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卫健监督执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传志愿者设置宣传站,布置宣传横幅和易拉宝,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条例》和《通告》关于控烟、禁烟的规定,让市民充分了解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普及控烟健康知识,倡导大家争做文明市民,积极参与到戒烟控烟的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戒烟控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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