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中医药深度介入疫情防控,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100号)有关要求,在总结典型做法的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括5部分:
第1部分提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提供网上、电话问诊咨询服务,中医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等提供医疗服务,减少不必要的医院就诊,缩短群众在医院看病时间,减少群众在医院中跑动次数。
第2部分提出“积极推进基层中医药互联网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作用,提高基层应对处置疫情能力。鼓励开发与应用基层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相关的云系统、APP等。
第3部分提出 “广泛开展网上中医药咨询服务”。鼓励组织中医药专家资源,开辟在线应急咨询通道。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第4部分提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官网官微等多种途径,主动传播和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中医药防治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权威信息。
第5部分提出“强化基础保障”。强化非接触式远程运维,保障中医医院有效运行。各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要在疫情中医药防控中发挥应有作用,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加强网络安全,做好诊疗数据的隐私保护、安全存储、规范化使用,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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