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立法普法,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一是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牵头制定《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12月4日以市政府令形式印发,这是我市今年出台的唯一一部政府规章。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编印《卫生健康法治月报》10期,每期聚焦一部核心法律法规并辅以典型案例解析,有效提升了普法针对性。积极参与全省“法润齐鲁·卫健同行”活动,报送的《生命方舟 医法护航》《医线直播》普法作品均荣获一等奖。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2025年,市级组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29次,培训骨干1891人次;各县区组织培训252次,覆盖一线执法人员5915人次,实现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双提升”。强化执法案卷质量控制,高效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共审核案卷108件,累计整改问题273个。
(二)深化改革创新,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零跑动模式,通过帮办代办、电话回访等方式排查解决流程堵点。联合公安部门组织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服务指南》全覆盖学习。二是顺利承接14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为确保省级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主动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系统学习办理流程,实现了委托事项的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聚焦消毒产品、医疗美容等领域实施“8+2”专项行动。2025年,共监督管理单位23408家,监督覆盖率达100%。查处案件1425件,同比增长49.21%;双随机监督任务完成率达100%,持续保持全省第一;双随机抽查案件数139件,位列全省第一。强化协同联动,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市县两级“进一次门办多件事”联合监督执法。
(三)强化系统建设,筑牢医疗机构法治防线。一是加强法治医院建设。全面落实《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执业、依法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委属医疗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8家医疗机构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核制度,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二是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办法》,明确选聘、管理与考核要求,7家委属医疗机构已聘任外部法律顾问,截至2025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共有8名公职律师,初步形成内部公职律师与外部法律顾问相结合、优势互补的法律服务体系。三是营造浓厚学法氛围。成功举办全市医疗机构法制审核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员组队参加省级竞赛,并荣获团体一等奖。将法治医院建设与清廉医院建设深度融合,围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1场,覆盖医疗机构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1500余人次,全面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筑牢思想基础。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纳入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三)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清单有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委党组会学习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法治思维的运用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法治卫健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清单》职责。
(二)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对医疗机构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巩固深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成果。扎实承接省级赋权事项,通过“走流程”等方式持续优化办事指南,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进一步扩大卫生健康普法成效,服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普法工作与行业管理深度融合,结合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运用新媒体拓展法治宣传渠道,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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