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加强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食安办“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精神,决定自4月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规范集中消毒服务行为,提高餐饮具消毒质量”为主题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治理整顿专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及时掌握辖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底数和现状,监管档案建档率、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或抽检不合格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积极引导中小型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实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服务行为,集中消毒餐具、饮具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发现的无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取缔无照经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行动。通过整治,依法处罚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关停一批没有希望整改合格的企业、移送有关部门取缔一批无照开展集中消毒服务的单位,有力震慑不法经营分子,促进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健康发展,提高餐具、饮具消毒质量,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依据《食品安全法》、《消毒单位管理办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规、规范的要求和食安办“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精神,以企业选址、车间布局、生产用水及洗消制剂与设备、产品检验、包装标示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关内容、未经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出厂、使用不合格洗涤剂、消毒剂、生产用水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开展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物料与仓储、质量管理与人员要求等方面的规范。与加强日常监督相结合,各县区对辖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开展产品抽检,抽检频次不少于2次,市卫生监督所择机开展抽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做到责任、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等公共媒体及卫生监督网向社会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6月份)。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方案要求, 对辖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数量、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开展技术指导;认真受理与查处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核查、逐条整改落实,并向所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提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三)监督整改阶段(7-8月份)。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卫计委制定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对辖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记录,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档案;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监督检查单位和项目务必做到全覆盖、零遗漏。
(四)执法检查阶段(9月份)。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前期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从严查处。查处结果及时报送当地食安办和通报同级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等公共媒体及卫生监督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发现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活动的消毒单位,要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总结复查阶段(10月份)。各县区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做好整治效果评估,写出整治工作总结,各县区10月底前将总结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治理整顿情况汇总表》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计委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和评查,对全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治理整顿,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和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长效机制和突击行动相结合,坚持主动出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坚决遏制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照“检查要严密、整治要严格、处理要严厉”的要求,重点解决现阶段违法生产经营中的选址不合格、布局不合理、洗消设备不到位、索证不完整、逐批检验不落实、包装标示不规范、产品无合格证出厂等突出问题。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动县区集中消毒服务资源整合,鼓励建立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生产设备配套齐全、工艺流程合理、生产场所符合要求、组织制度健全、消毒质量控制措施到位的大中型消毒服务中心,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单位,带动全市企业的整顿规范,下大力气消除无照经营及不使用清洗消毒一体机设备、生产环境脏乱差、产品不经检验合格出厂的企业,使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全面步入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协作,标本兼治。各县区卫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按规定报送和通报日常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等信息,消除监管空白,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打击力度。要结合整治情况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和有效措施,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等手段,形成工作合力,维护良好经营秩序。
(四)加强宣传,报送信息。各县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具集中消毒整治工作活动,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典型案例应坚决予以曝光,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和举报不法经营单位与个人,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新增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档案资料、半年和年度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30日、11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各县区要设立信息专报员,信息专报员、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科。
市卫计委联系人:张允,电话:8314492。
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科联系人:翟兆涛,电话:8127112,传真:8128804,邮箱:lyspaq@126.com
附件:
1、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
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3、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抽检信息汇总表
4、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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