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全省启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兰山区作为全省首批创建县区,积极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监管职能转变,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卫生计生工作依法治理,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维护卫生计生工作秩序。根据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创建工作组对我区初评反馈情况,兰山区卫计局逐条逐项落实,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各项数据资料,积极准备迎接省评审组检查验收。
兰山区在创建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工作中,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职责得到有效落实,监管水平大幅提高,卫生计生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15年以来,兰山区卫生监督所共计查处非法行医73家次,没收药品173箱、医疗器械50宗、广告灯箱48个,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17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4家;查处“两非”案件61起,其中大要案8起,没收B超机28台、流产吸引器6台,没收违法所得8.6万元,依法处罚款(含案件处理保证金)112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人,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1家。
同时,兰山区进一步理顺内部审批运行机制,规范内部办理程序。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均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除部分事项的现场勘察、检验检测等特殊环节外,其他环节均在审批服务大厅全程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2015年至今共计办理《卫生许可证》2113家、年审231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17家、年审998家、变更228家、换证122家、注销10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14家、年审30家、变更2家、换证6家。对全部审批服务事项行使审批决定权、预审处置权、协调催办权等管理职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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