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非公立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情况,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范围从事诊疗活动情况,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辖区内22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出现的违法行为,采取现场立案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进行监督整改,并下达整改意见书。其间,共下达整改意见书2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罚款4.3万元;其中17家单位已结案,另5家正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在后续开展的“回头看”活动中,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了年度不良执业行为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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