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临沂市于5-11月开展了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全市共出动车辆190多台次,卫生监督员600多人次,共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197家,其中一级实验室135家,二级实验室6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0份。
检查发现全市多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已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建立了生物安全制度及实验档案;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考核;建立并落实了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但是个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使用的生物安全柜未定期检测,无高效过滤网更换记录或使用记录等资料;实验室人员个人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部分医疗机构实验室未划分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无门禁系统,未配备压力蒸汽灭菌器或无使用记录。个别实验室门口标示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不规范;建立的实验档案不规范,菌(毒)种保存不符合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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