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消费者用上安全卫生的餐饮具,市卫生监督所今日组织对9县区1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十分重视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成效明显。平邑县采取扶大并小、打建并举的措施,全县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由年初的14家整合优化为2家;兰陵县永洁餐饮具消毒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标准,提升完善了餐饮具消毒工艺流程、产品自检、产品包装标示、产品合格证等标准要求,保证了产品质量。督导组同时发现,个别县区还存在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档案资料不健全、年度产品抽检工作未完成等问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建设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差距较大,部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存在生产工艺流程布局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已经超过有效期、洗消剂没有索证、产品包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等问题,多数单位存在产品没有进行批次检验、出厂产品没有随附产品合格证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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