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各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省深入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开展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饮用水卫生安全、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消毒隔离强化“五项行动”为重点,充分发挥审批许可、业务指导、行政管理、依法监督的作用,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场所,吊销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服务机构资质,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追究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进一步净化全市医疗服务市场,改善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
(二)任务目标
1.非法行医、违规执业行为和非法医疗广告明显减少,无证行医率显著下降,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查处一批“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案件,非法从事“两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完成省下达的打击“两非”案件和性别比治理任务。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涉水产品市场秩序规范,城镇供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献血法》和省实施办法得到全面落实,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临床用血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消毒隔离制度得到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水平得到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消毒隔离效果和消毒产品质量得到保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6.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监督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五项行动”,实现服务监督年活动的任务目标。具体包括:
(一)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净化医疗卫生服务市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场所,打击各类游医、假医,即时曝光无证行医“黑名单”;
2.严肃查处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计生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吊销严重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违法机构资质,公开处理、通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3.严肃查处非法器官移植、违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实行取环及输卵(精)管吻合等手术行为和违法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卫生计生相关证明行为;
4.强化医疗广告源头管理,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有效规范医疗广告秩序。
(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全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办和处罚力度。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法开展“两非”行为。2、落实B超设备使用“双人双锁”和“双签名”制度,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违法开展的“两非”行为。3、规范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放心行动。巩固近年来水质基线调查和监督检查成果,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和涉水产品为重点,加快推进水质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
1.强化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和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卫生防护和清洗消毒设施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类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公共供水单位持证率;
2.强化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抽检,进一步扩大水质监测范围,严肃查处供水水质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行为;
3.强化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涉水产品行为,维护涉水产品市场秩序。
(四)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检查《献血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强化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监督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升无偿献血的社会吸引力和生命力。
1.加强无偿献血和血浆采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采血(浆)行为,保障采血(浆)安全;
2.加强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浆)分离、检测、包装、储存、运输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血液质量;
3.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用血行为,规范血液使用和储存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五)消毒隔离强化治理行动。加大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提高消毒产品质量,预防传染病发生和传播。
1.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置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3.强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消毒产品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3月上旬)。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举行启动仪式,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服务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委机关各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9月)。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活动方案和确定的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4-10月)。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围绕本次活动的重点,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管对象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市级加大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为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建立完善四项制度:一是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向市卫生计生委通报服务监督年相关活动进展、创新举措、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发生的重大事件一事一通报;每次全市专项督导检查(含暗访检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问题如实进行通报。二是重点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侵权案件、责任事故或工作进展较慢、迟迟打不开局面、完不成任务指标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重点约谈,必要时邀请其所在地人民政府领导参加。三是移交移送制度。建立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对许可检验、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案件,必须及时移交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对涉及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或逾期不改正的,倒查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并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对监督年活动的成效进行深入总结评估,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四、保障措施
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是今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卫生计生委相关科室和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各项行动开展过程中,会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调度、宣传培训、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抓好服务监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二)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过程中,强化暗访和突击检查,县级对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乡镇暗访覆盖率达到100%。市级对各县区暗访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案件查办,市级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每个县区每项重点活动都要公开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以各级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资源,调整充实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督网络。加强监督执法骨干及新进人员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加大对监督执法工作的投入,提高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装备水平。加强卫生计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要高度重视服务监督年活动的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每一个工作阶段、每一项专题活动都要组织一次宣传活动,优化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赢得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媒体参与违法行为查处、进行现场报道等形式,加强对服务监督年活动的新闻宣传,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建立信息报告和工作调度制度,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以便掌握进度、总结经验、整体推进。
附件: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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