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公立医院医疗卫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再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公立医院医疗卫生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
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2月14日15:00前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1003室 ,联系电话:0539-8313931)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于2月14日15: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
1:不再取消核减计划表
2:取消核减表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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