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市卫计委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地反映我委在各项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和精神风貌,提升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激励各科室积极发布工作信息,特制定本信息发布考核通报制度。
第一条 本网站信息发布,每发布1篇本委工作信息动态得5分,每上传1篇各县区、单位动态得3分,每转发1篇国家、省级文件得2分,每发布1篇公示公告得1分。
第二条 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卫办发[2015]6号),每有1条不按程序的扣1分(特殊情况以《信息发布登记记录表》为准,有登记的不扣分)。
第三条 互动交流平台信息回复情况,要求各科室及时回复,每月每有1条逾期不回复的扣1分。
第四条 每月各科室发布的信息,被“政府网站纠错”栏目找出一处错误并属实的扣1分。
第五条 信息中心负责统计各科室信息发布量,每月统计汇总,以得分高低排序,发布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报送委领导、机关各科室。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17年4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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