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结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630号),其中我市沂水县被重新确认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动态管理,坚持特色创新,切实发挥好国家级示范区在践行健康中国行动、促进人群健康水平提升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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