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推动结核病防治规划顺利实施,根据2017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市卫计委于2018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重点共有三项:一是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况,二是结核病防治规范乡镇保持情况,三是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督导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综合医疗机构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依法做好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不得漏登漏报漏转。要求各县区卫计局继续理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对新生入学查体(尤其是高中)经费、人员上给予支持。
督导组访视了在治肺结核患者,了解病人治疗经过、家庭环境、不良反应等,现场对病人家庭防控提出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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