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12月1日是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山东省防艾办《关于做好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鲁艾办函〔2017〕2号)要求,市防艾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英文主题为Right to Health)。意在说明健康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人人都享有健康权利,艾滋病感染者同样享有平等获得健康服务的权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防治艾滋病既需要政府组织领导,也需要全社会和每个人贡献力量,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同努力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
二、活动内容
(一)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同志汇报辖区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健康临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动员和倡导各级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参与艾滋病宣传活动,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通过开展调研考察、座谈等形式,了解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走访慰问防治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等,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做出表率。
(二)根据人群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要在全社会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大众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健康意识、自律意识,共担防艾责任。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更加注重艾滋病防治的警示性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人群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行为。动员有高危行为的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自愿咨询检测,了解自身感染状况,避免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发生。
(三)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在线访谈、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形式,持续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措施。在机场、车站、口岸等场所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在医疗卫生机构候诊室设立宣传栏、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等,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组织动员高校社团和青年志愿者,宣传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控制知识,提高防治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宣传、干预、动员检测、关怀救助等活动。动员企业、基金会等单位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宣传和捐款捐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印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它部门、系统和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市防艾办组织制作了艾滋病日宣传材料,近期将由市疾控中心发到各县区。各县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作本地的宣传材料。
(三)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对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防艾办。
联 系 人: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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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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