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爱卫办,委属(管)医疗卫生单位:
夏秋季是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和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寨卡病毒病等输入性传染病由境外输入我省的风险依然存在,全省夏秋季传染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同时,我省已进入汛期,多地出现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的风险增加,全省传染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今年下半年我国重大活动多,将先后举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9次会晤,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将为这些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公共卫生保障,意义十分重大。各地要从战略全局出发,站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手足口病等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结合本地实际,对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全面部署,切实做到“十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联防联控到位、研判预警到位、监测检测到位、医疗救治到位、培训指导到位、宣传科普到位、准备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导检查到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强化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共享疫情信息,切实推动传染病联防联控。要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防控工作合力。要协调农业、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动物免疫、活禽经营市场监管、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动物源性、食源性传染病风险。要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口岸检疫查验、病媒生物消杀,严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要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落实晨检、日常消毒和缺勤缺课登记报告制度,共同防范校园传染病发生和蔓延。
三、加强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
各地要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手足口病、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蚊媒密度等监测报告。要加强疫情信息的分析与利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掌握本地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变化趋势,随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出现传染病疫情后,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病例隔离救治、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措施,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要重点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病原学分析和研究,切实做好实验室检测工作,动态掌握不同种类、型别病原的流行趋势。要密切关注国际疫情动态,对寨卡病毒病、黄热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风险进行评估,加强对疫源地归国人员的疫情监测,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
四、进一步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扎实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提高传染病救治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重点提高对手足口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传染病的早期识别、诊断、救治能力,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当前,要重点加强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切实落实重症病例早期筛查的各项措施,及时诊断和规范转诊重症病例,严禁基层医疗机构截留重症患儿和5岁以下发热患儿,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切实做好重症病例集中、规范收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例死亡。要认真抓好患者追踪管理,医疗机构要做好手足口病患儿信息登记报告,疾控机构要将患儿信息及时通知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患儿管理、疫点处置等防控措施。
五、深入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系列活动,按照“以人民的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享共建”的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方针的指引,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和群众动员,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清洁家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要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老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集中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等夏秋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六、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夏秋季传染病疫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确定核心宣传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夏秋季传染病防控宣传。要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以及饮用水卫生和个人卫生知识,引导群众饮用开水,不食生冷、不洁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勤通风,着力提高群众个人健康意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夏秋季传染病发生。要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加强舆情收集与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切实做好汛期卫生防疫应对准备
各地要落实国家和我委关于汛期卫生应急工作的有关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克服麻痹思想,完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汛期卫生应急值守和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要根据灾后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前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防疫人员能力。要根据汛期形势,强化对水源、垃圾粪便点、被淹场所等的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防范食源性和介水传染病的发生。要加强风险评估,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要立即开展核实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检测、预防性服药、疫点疫情处置、应急接种和环境消杀灭等工作,确保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保持平稳。
八、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防控工作效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分析夏秋季传染病疫情形势,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技术支持。各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要认真按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省卫生计生委和省爱卫办将适时组织现场督导,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传染病防控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各地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省爱卫办报告。
联系人:孟 君,张海新,程传坤
电 话:0531-67876336,67876292,67876297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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