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教育(体)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将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随着天气转暖,手足口病、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感染性腹泻等多种传染病将逐渐进入高发季节,学校和托幼机构为儿童青少年聚集地,一旦传入极易引起暴发流行并引发不安定因素。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教育(体)局一定要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此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落实,将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好 。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教育(体)局要进一步强化沟通配合,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利用寒假开学时机,切实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并进一步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落实好传染病报告、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重要制度,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三、加强督导,促进工作落实。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教育(体)局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联合开展拉网式、多频次的监督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传染病传播隐患。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教育局也将择机对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作出相应处理。
附:省卫计委、省教育厅《进一步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临沂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3日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