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妇幼保健院,省结核病防治中心,省精神卫生中心,省卫生计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与实施,我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补充完善,形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可从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根据《规范》要求,尽快完成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的升级,分级分批做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培训工作,转变服务模式,更新知识理念,提高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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