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和任务落实,确保群众受益,2017年2月,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抽调专家对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定性访谈和调查问卷等方式,抽取28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考核。
从考核情况看,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良好,12类4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落实。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财政资金保障有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满意率较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不断得到强化,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流动人口服务逐步得到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主要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我市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8所乡镇卫生院、4892个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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