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建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临沂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丰富和规范签约服务内容,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提升签约服务效果,增强群众主动签约意愿,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强化家庭医生团队建设,通过家庭医生与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式服务关系,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方案中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共同组成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医院及三级医院之间的“1+1”或“1+1+1”的机构组合签约模式;规范签约服务内容,各项服务内容以服务包形式提供给签约居民。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初级、中级和高级服务包,拉开服务的档次和梯度,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建立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部分,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保险按规定政策报销。
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区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其中沂水县、兰山区签约服务覆盖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30%和65%,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2018-2020年,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将签约服务逐步扩大到全部重点人群和普通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家庭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和医保经费的双重守门人的格局基本形成。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