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去年以来,我省部分市、县根据当地实际及项目特点,在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与国家及省里规定不一致甚至相违背的做法或倾向。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高效实施,明确各相关方面的职责任务,现就规范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责任主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实施体系的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和制度,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建立本地区专家指导队伍,组织技术培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模式,定期组织项目督导和综合考核,确保辖区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级专业技术机构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支撑机构,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相关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效果评价等工作,参与相关政策、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科学制定项目工作方案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方案中涉及项目内容、任务目标、经费使用范围、服务成本测算、经费拨付程序、政府购买服务等,要符合国家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文件要求,做到内容、目标、标准、措施和程序均有依据,避免出现任意扩大项目内容、盲目提高任务指标、经费测算不当、违反经费使用范围和程序等问题。2010年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卫规财发[2010]3号),明确了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构成比例。2010年后省级未下发新补助标准的资金构成比例文件。各地在成本测算过程中,要按照鲁卫规财发[2010]3号文件中经费比例要求,制定9类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2010年以来国家和省级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补助标准调整要求,测算和调整当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类项目补助标准。
三、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机构的指导职责
各级专业技术机构要切实担负起技术指导职责,指定科室和人员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加强专业技术机构指导队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培训,努力培养既懂专业、又懂政策、了解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基层情况、具有指导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技术指导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指导目标,细化指导内容和流程,切实发挥指导效果,逐步实现技术指导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制定指导手册。进一步理顺日常专业公共卫生工作、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关系,找出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一致点,找准结合点,实现各项工作的有机融合、分工合作、互相补充和相互促进。对于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时汇总上报,由上级技术指导机构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解决建议。
(二)开展日常指导和督导。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模糊点加大指导督导力度;针对2次以上督导仍然没有改进效果的工作或机构,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以实际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指导落实情况的标准。
(三)加强数据分析。专业技术机构定期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和数据分析情况,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政策提供依据。
(四)参与或承担项目培训考核工作。积极参与、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和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日常培训和考核。各地可将专业技术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考核结果,纳入辖区年度项目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相衔接,提高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稳妥推进和完善项目管理
各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式探索过程中,要因地制宜,稳妥推进,避免因项目管理方式的转变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各市可选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保障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性高、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效果好的县(市、区),先行开展项目管理方式转变的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工作方案,逐步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各市制定的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机制调整或试点的方案文件须事先报我委审核。
各地要统筹运用各种相关政策和资源,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健全项目经费分配机制,调动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以建立城乡分级诊疗制度为契机,理顺项目工作流程和信息收集流程,将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早孕建册等基层有能力承担的工作下放到基层,实现目标人群的属地化、综合管理。提前做好现有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与全省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接的准备工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数据一致、信息共享、功能完善的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库,为推进流动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支持和保证。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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