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
为提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我市基层医务人员服务城乡居民健康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水平和质量,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展现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勤于学习、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激励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高质高效、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竞赛内容
竞赛设“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和专业基础知识、技术操作技能。
(一)预防接种服务。竞赛内容包括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竞赛对应的工种设置为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竞赛内容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健康问题处理等。竞赛对应的工种设置为公共卫生(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竞赛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竞赛对应的工种设置为全科医生和护士。
(四)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竞赛内容包括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竞赛对应的工种设置为全科医生和护士。
参考教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人民卫生出版社)、《实用社区护理》(人民卫生出版社)、《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等。
三、组织形式
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竞赛分为市级决赛和县级选拔赛,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技能竞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市级竞赛的组织安排。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竞赛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县级选拔赛由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照市级模式,成立本县区赛事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比赛,并选拔队伍参加市级决赛。
四、参赛人员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在本单位从事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2年以上。其中,预防接种人员须是经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人员,儿童健康管理人员须接受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责任心强,群众口碑好,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二)组队要求。市级决赛的参赛队伍由各县区预赛选出的公共卫生技术人员2名、临床医生1名、护士1名共4人组成。各参赛队伍由县区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担任领队,公共卫生业务主管科室或工会负责同志任联络员,共16支队伍参加市级决赛。县区选拔赛以机构为单位组队参加,参赛人员要全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拔赛参赛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岗位人数的60%。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从本县区范围内选拔来自不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优秀参赛人员组成县区队伍,参加市级决赛。市卫生计生委将选拔优秀参赛人员组成市级队伍参加省级决赛。
五、竞赛报名
各县区于8月31日前将参加市级决赛的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至市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比赛形式
市级决赛分为综合理论笔试和技能操作2个部分。县级选拔赛可参照市级决赛设置竞赛环节和形式,具体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综合理论笔试。县区(开发区)参赛队员参加综合理论笔试,闭卷作答。内容包括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技术规范和基础专业知识等。综合笔试时间60分钟。
2.技能操作。县区(开发区)参赛队员2人一组,以情景模拟的形式进行技能操作竞赛。技能操作的情景模拟,一组为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组,另一组为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组。情景模拟的衔接以及关键环节,参赛队员在模拟操作的同时进行解说。两组情景模拟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奖项设置
市级决赛设个人奖项和团体奖项。
(一)个人奖项。根据市级决赛成绩,“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4个竞赛项目,按照综合得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临沂市振兴沂蒙劳动奖章。
(二)团体奖项。
1.根据参赛队决赛成绩,分别评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委颁发优秀组织奖。
县级选拔赛奖项设置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照市级决赛结合本地实际设置,有关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奖项的证书由竞赛主办单位颁发。
八、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6月)。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委按照竞赛通知要求,参照市级竞赛组织形式,研究制订本县区赛事方案并上报市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各县区(开发区)于6月25日前将本县区竞赛组织机构和竞赛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市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规范培训(6-7月)。各县区(开发区)、各机构要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等内容为教材,培训重点为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技术规范,采取讲座、示范教学、实践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
(三)组织选拔赛(8月)。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竞赛,并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市级决赛。各县区(开发区)应于8月31日前完成选拔赛,8月31日前将竞赛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市级决赛(9月)。市级决赛的具体工作方案、竞赛守则、流程标准等另行制订。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竞赛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委及有关单位要联合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层层开展竞赛活动,按要求参加市级决赛。
(三)按照要求选拔参赛人员,严格审查参赛人员资质,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坚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县区未开展竞赛,直接组队参加市级决赛的,取消县区组织工作考评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落实县级选拔赛相关工作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办赛。
(五)各县区各单位要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报市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临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人员组成
2.市级参赛人员报名表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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