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省市两级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场、车站、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及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工地、老旧居民区等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卫生整洁行动。街镇和村居(社区)等基层单位,发动广大群众利用假期(隔离)时间,对家庭内外环境、卫生死角进行清扫,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二)农(集)贸市场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市场摊位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有效整理乱堆杂物、乱扔垃圾现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格禁止活禽宰杀和野生动物交易,全面关闭各类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
(三)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切实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置专用收集容器,集中投放、收运和处置群众废弃口罩。
二、切实强化公共场所防控工作
(一)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消毒工作的通知》(临爱卫发〔2020〕2号)要求,对城市、县城、乡镇驻地的车站、公园、广场、宾馆、医院(卫生院)、学校、托幼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工具、银行、图书馆、公共健身器材等重点公共场所和人流集中区域开展消毒工作,切实预防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传播染病,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安定。
(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冬春季灭鼠为重点,围绕“堵洞、断粮、灭迹、投药”四个关键环节,全面清理“四害”孳生地。以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宾馆等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防鼠、灭鼠设施。按照“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药械、统一投药时间、统一检查考核)原则,做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药物发放、投放和储存等工作。
三、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一)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博、微信、LED广告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广泛普及冬春季重点传染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结合的良好格局。
(二)基层宣传。编印《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防控疫情倡议书》(见附件)和防疫知识明白纸、宣传手册等,通过镇街、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基层医务人员发放到每家每户,指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做到防护知识人人了解、防疫行动户户参与,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浓厚氛围。
(三)重点宣传。在机场、车站、商场、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开展重点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意识,为冬春季传染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提供强有力的群众基础,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四、严格信息报送宣传制度
按照《关于加强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信息报送和动态宣传工作的通知》(临爱卫函﹝2020﹞1号)要求,严格实施信息报送和动态宣传制度。
(一)日报告制度。各县区于每日15:00前上报本县区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要求文字精炼、提纲挈领,无篇幅要求。同时附不少于1个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典型事例(县区、镇街、村居、社区或成员单位案例均可)。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情况,每周报送不少于1个开展相关工作的典型事例。
(二)动态宣传制度。市爱卫中心负责每日对县区和成员单位报送的典型事例进行筛选,形成工作简报进行宣传。各县区、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动态宣传制度,对工作情况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好典型事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数据报送制度。各县区要认真汇总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病媒生物防制、健康知识宣传普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管理、公共场所消毒等方面的数据,于每日15:00前报市爱卫中心。数据要准确,不得漏报、虚报。市爱卫中心负责汇总并报工作专班及省爱卫办。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切实抓好冬春季爱国卫生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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