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精神科医疗质量持续提升,完善精神疾病诊疗规范,2021年1月18日至20日,临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精神科质量控制中心对全市部分委属及县区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科)进行了质控检查,共抽查23家委属及县区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科)。
检查发现,我市个别医院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性不强,或培训不规范、记录不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不到位;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健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落实不到位;个别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存在不足,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不完善,资质授权管理不规范。
检查中还发现,临沂市人民医院门诊就诊环境较好;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各项制度及质控体系健全,并顺利创建省级精神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和精神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平邑县心理医院重视学科建设,提前梳理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已责令相关医院落实整改,并对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升精神科医疗质量做了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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