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全市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全市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当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强化意识,重视核心制度;狠抓培训,掌握核心制度;督导考评,落实核心制度”的基本思路,通过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举措,全面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梳理、培训工作,加大督导、考评力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到实处,为推进我市医疗质量全面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和管理行为的医疗服务良性机制,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医疗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消除医疗风险隐患。
三、活动内容及步骤
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以下简称核心制度)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制度排查、学习教育、整改落实、督查检查等活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一)制度修订、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
1、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按照我委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前期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活动。并于4月27日前将方案报我委医政医管科。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计委2016年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活动内容,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召开启动会议,有效动员部署。对本院现有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有针对性地分别废止、修订、补充、完善和规范。全面掌握本院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形成台账,为有效组织开展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提供基础资料。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细则,委直属各医疗机构于4月27日前将实施细则报我委医政医管科。
(二)组织实施、全面落实阶段(2017年5-10月)
1、结合核心制度梳理完善和落实排查情况,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分层次学习、教育、培训,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培训对象,以依法执业、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技术管理、院感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置为重点内容,采取典型案例通报、学习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医疗机构以全体在岗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为培训对象,以法律法规、核心制度、诊疗规范、“三基三严”为重点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及考核。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与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暨核心制度落实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奖惩措施。医务人员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落实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医疗机构将医疗质量安全及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对科室、个人的考核奖惩,与岗位、职称评聘及绩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挂钩,并出台客观、量化、可执行的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对科室、医务人员核心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率达到100%。
(三)督导提高、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1月-12月)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定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明确专门部门负责考核督导。督查考核实行常态化、标准化管理,每月有考核结果,并有分析和持续改进措施,实行PDCA管理。考核结果必须公示,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落实的长效机制,与科室、个人绩效待遇挂钩,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挂钩。
2、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根据省市方案和本县区方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通过开展规范化(优秀)病历评选、死亡(疑难)病例集中点评、核心制度执行观摩、暗访抽查等活动,切实推进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有效开展。年度内组织规范化(优秀)病历评选、死亡(疑难)病例集中点评和核心制度执行观摩活动分别不少于1次,暗访抽查、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应达到总数的30%以上。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暗访,对委直属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和飞行检查。
3、在充分总结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对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效果评价,并以适当形式通报、总结评估结果。同时,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和树立一批质量好、服务好的先进典型。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和委直属各医疗机构汇总填报《全市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分别于2017年6月、10月报送委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539-8313079
邮 箱:linyiyizheng@126.com
附件:全市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工作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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