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5年全市医疗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2015年全市医疗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医疗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各项任务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医院管理工作各项举措,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一)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巩固2014年医院管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实施“三好一满意”、“三增一禁”、“五好服务”、志愿者服务等便民活动,进一步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医疗服务便民活动的通知》,推出开展门诊一站式服务、简化预约挂号流程、加强专家门诊、开展流动导医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服务、完善行政后勤保障服务、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加强基层便民惠民服务等医疗服务新举措,持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二)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改善患者住院环境。完善护理服务规范,开展护士岗位管理,探索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重点纠正床护比、医护比不达标现象,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放心”的护理服务。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院执业行为。不断完善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和现场督查,严格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综合巡查的通知》,对市卫计委审批发证的所有医疗机构(包括非公立医疗机构)从机构执业许可管理、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技术管理、医疗文书管理、母婴保健、药品设备管理、传染病管理、医院感染控制、临床用血、实验室、放射及设备管理、广告宣传、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并严格依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记分进行相应处理,检查结果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依据。
(四)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把人文关怀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加强医患沟通,认真落实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切实做好医患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探索建立“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主体作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相衔接,和谐医患关系。到2015年底,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要覆盖我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及90%以上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
二、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全面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五)推进质控中心管理,规范质控评价和考核。充分发挥现有22个市级质控中心作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全过程质控理念,按照PDCA要求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各市级质控中心至少选取本专业3个项目进行质控考核,临床类质控中心至少选取2个病种进行临床质控并追踪评价。各市级质控中心要从本专业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费用相对稳定、变异相对较少的常见病、多发病中至少选取2种制定临床路径,并至少选取2个临床路径(包括国家、省和市制定的临床路径)进行临床试点和推广。探索病案质量控制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与省病案质控中心联合开展疾病分类编码员培训工作。
(六)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临床诊疗水平。要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头作用和技术辐射作用,进一步完善临床重点专科能力评估指标和方法,2015年度,将组织完成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肾脏内科、内分泌科和医学影像科等6个专业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每个县区要至少取得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七)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付费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制度,要增加临床路径管理专业和病种数,不断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组率和完成率,动态监测变异率。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符合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要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八)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引导临床合理用药。严格落实分级管理、遴选评估、监测评估、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和奖惩等制度,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并持续改进临床应用管理质量。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60%以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送检率不低于5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送检率不低于80%。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力度,推进临床合理用药。要向社会积极、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群众合理用药健康素养水平。
(九)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保障医疗安全。要不断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加强院感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医院应按照每200张-25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2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切实抓好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治疗室、注射室等重点部门和安全注射、各种插管后感染预防措施、手术操作、医疗废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分类、分级、分层开展全员培训。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切实提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六是筹备成立临沂市医师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与党和政府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十)继续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着力提升基层医院综合能力。加强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二级医院工作,深入推进9家市直医疗机构对口帮扶55家乡镇卫生院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帮扶工作实效。
(十一)积极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分级诊疗工作。通过专科对口帮扶、远程医疗、检验结果互认、技术指导、人才培养、信息共享等医疗联合体协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探索临沂市人民医院与兰陵县兰陵中心卫生院、沂南县大庄中心卫生院,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与沂水县马站人民医院等市乡级紧密型医联体模式。鼓励县域内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的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纵向、立体式服务协作,构建以县级医院为枢纽、县乡联合、乡村一体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如:兰陵县和沂水县探索实施的分级诊疗工作模式。
(十二)巩固和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巩固完善2014年度完成77所普通乡镇卫生院和55所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基本设施、就诊环境、诊疗流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人才队伍、服务能力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对乡镇卫生院的扶持、管理,主动协调解决人才、资金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2015年度,将全部完成全市122所普通乡镇卫生院和61所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十三)加强急诊急救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的通知》,完善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加强急救网络医院标准化建设,统一入网急救站点及急救车辆配置管理,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院前急救管理,提高全市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和水平。急救中心至少配备4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其中监护型救护车至少配备2辆;急救分中心至少配备3辆值班救护车,其中至少配备1辆监护型救护车;急救站至少配备2辆值班救护车。要按标准要求配备医务人员,急救中心院前急救人员总数应达到25人以上,并至少配备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和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士;急救分中心急救人员总数应达到15人以上,并至少配备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和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及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士;均按照1:2的医护比例配备医护人员。贯彻国家《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和《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急危重伤病患者的规范化诊疗,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
(十四)加强采供血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加强采供血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血站基本标准,推动建立政府领导、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转变无偿献血工作模式,构建以单位团体为主体的固定献血者队伍。认真做好血站信息公开和无偿献血异地返还工作,继续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实行医院实时报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十五)大力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总结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销经验做法,规范救助基金申请支付流程。加强政策调查研究,促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基本医保、大病救助、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
(十六)帮助推进三个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临沂市病理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和医学检验中心建设工作。
(十七)继续做好其他医疗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远程医疗;大力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继续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救治工作;继续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继续做好防盲治盲工作;服务医改大局,扎实推进各项医改任务,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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