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委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办字[2015]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正确认识中东呼吸综合征救治准备工作的紧迫性。我市是人口大市,也是全国物流集散地,人口流动性大,一旦出现疫情,防治工作将面临极大挑战。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敏感性和责任感,要以县区为单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二、迅速建立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网络。经研究,确定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县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为县区级定点救治医院。定点救治医院要第一时间组建由呼吸、感染、重症医学、检验、肾内科等专业专家在内的临床专家组,并迅速建立一、二、三线医疗救治梯队。
三、做好物资储备和设备调配工作。要以救治必须、数量足够、质量可靠为基本要求,做好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的储备。要根据诊疗需要,调配储备运转正常的呼吸机、微量输液泵、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
四、认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培训要坚持疫情监测和救治技术并重。培训内容要包含《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断程序》、《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疗方案(2014版)》、医院感染、职业暴露防护和生物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培训师资要包含临床专家、传染病防治专家、流行病学监测专家、生物安全防护专家等。培训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中预检分诊、病毒送检、一线诊断、医院感染防控等环节涉及到的人员。市级负责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区师资队伍的培训,县区负责本辖区内有关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有关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门诊的设置与管理,重点关注发热或不明原因肺炎的流行病学史,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隔离、有效救治。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属有关医疗单位要尽快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在我市发生疫情能够立即启动相关工作。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